发改委:到2020年底前企业污水排放将差别化收费
发表时间:2018-07-02     发表评论

  7月2日消息,今日,国家发改委就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举行新闻发布会。会上,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牛育斌表示,关于污水处理将建立城镇污水处理费的动态调整机制,建立企业污水排放差别化收费机制,要求到2020年底前城市污水处理费标准与污水处理服务费标准大体相当。

  现在很多城市都在推进污水处理的提标改造,污水处理也在向农村、乡镇进行推广。牛育斌介绍,城镇污水处理费是按照污染者付费的原则,由排水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专项用于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和污泥处置的费用。

  “近年来我国的污水处理行业发展是比较快的。” 牛育斌指出,总体上看,现在城市已经全面建立起污水处理收费制度,而且绝大多数城市的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已经基本能够覆盖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置的成本,但确实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具体而言,一是随着环保标准的提高,各地都在提高环保的标准,企业污水处理的成本在上升,污水处理费难以满足更高标准的需求。

  二是乡镇、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还相对滞后,污水处理收集率不高,污水处理的收费制度没有全面建立,不利于农村人居环境的治理。

  三是按照现行的政策,同一地区不同企业排放的污水中污染物的浓度不同,但是执行的是同样的收费政策、收费标准。这样不利于促进企业在排污前进行污水预处理,也不利于公平竞争。

  对此,《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提出以下五个方面的政策举措。一是建立城镇污水处理费的动态调整机制,要求到2020年底前城市污水处理费标准与污水处理服务费标准大体相当;二是建立企业污水排放差别化收费机制;三是建立与污水处理标准相协调的收费机制;四是探索建立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五是健全城镇污水处理服务费市场化形成机制。

  牛育斌补充,上述措施一方面通过市场化的方法形成污水处理服务费标准;另一方面,加快构建覆盖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置成本并合理盈利的价格机制,逐步实现城镇污水处理费覆盖服务费,形成能够支撑污水处理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价格形成机制。新浪财经 张蕾

稿件来源:新浪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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