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紧急通知:不追缴2019年1月1日前的社保欠费
发表时间:2018-10-26     发表评论

  社保新规实施日渐临近。

  据规定,社会保险费和第一批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交接工作需在12月10日前完成,2019年1月1日起,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和先行划转的非税收入。

  人社部日前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切实做好稳定社保费征收工作的紧急通知》,明确:

  不追缴2019年1月1日前的社保欠费啦!

  这给民营企业吃下一颗“定心丸”!

  对此,全国政协常委、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张连起说:

  人社部发布紧急通知的本质在于稳定民营经济预期,给民营企业吃“定心丸”,防止由于负担过重等原因,造成当下本就由于环保原因、税费负担经营等等存在经营困难的民营企业难以继续经营。同时,确保社保缴费转交税务系统后企业负担不增加。

  通知里面是这么说的:

  严禁自行组织对企业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

  严格执行现行各项社保费征收政策

  中证君翻译一下,意思是说,原来没有缴的就既往不咎了,以后都老老实实的缴,现在已经在研究“适当降低单位社保缴费比例、确保总体上不增加企业缴费负担”的措施了。

  严禁自行组织

  对企业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

  不追缴社保费到底多么“雪中送炭”呢?

  过去,个税和社保分别由税务部门和社保部门征收,单位在向社保部门申报社保缴费基数时,“低缴”成了企业公开的秘密,大体上有三分之二的民营企业按照当地社会保险缴费标准的下限缴费。

  《中国企业社保白皮书2017》中显示,2017年只有24.1%的企业按全部工资缴纳社保,而22.9%的企业按最低下限缴纳社保,22.9%的企业按企业自行分档,11.3%的企业按部分工资缴纳。从趋势上看,近年社保缴费基数合规的企业比例持续下降,从2015年的38.3%下降至2017年的24.1%。

  不追缴社保的通知一出,意味着未按规定缴纳社保的企业那颗悬着的心可以放下了。

  严格执行现行各项社保费征收政策

  除了既往不咎,通知还说,“严格执行现行各项社保费征收政策”。

  吃颗“定心丸”压压惊,该缴还是得缴啊!

  首先,我们要正确看待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社保:

  1、税务部门征缴刚性强

  张连起表示,税务部门对于工资总额的计算有一套精准和严格的统计方法,工资的计算口径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构成的规定》执行,征缴刚性强。由税务部门收取社保费用,用人单位申报后,税务机关依据缴费文件的规定,自动生成参保单位及个人的缴费基数,企业虚报社保缴费基数的现象会被杜绝,同时,个人的社保缴费额度也将会得到提高。

  征管职责划转后,税务部门负责社保费的征收管理,但是社保政策的制定、参保扩面、待遇发放等工作仍由社保部门负责。

  2、合规企业税负会逐步合理下降

  税局全面接管社保的征收,对于合规的企业不但没有税负增加的影响,相反随着社保费率进一步下降,对于依法缴费的企业来讲,税务征收后费负会逐步合理下降。今年,人社部、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自今年5月1日起,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9月6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也强调,要抓紧研究适当降低社保费率,确保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

  3、职工权益会得到保障

  可以看出,税务部门全面接管社保的征收,一方面对于部分不合规的中小企业而言,税费负担确实存在一定增加,但对于职工来说,是增加了社保的保障,保护了职工的权益。因此该项政策既是对在职职工未来社保权益的保障,也是对当前已退休职工待遇的保障,从而倒逼企业完善、合规经营。

  最重要的是,不缴社保,会上“黑名单”!

  10月16日,人社部发布《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黑名单”是指违反社会保险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用人单位、社会保险服务机构及其有关人员、各类参保及待遇领取人员严重失信记录信息。

  其中第五条列出了加入黑名单的范围:

  被列入黑名单会有什么后果?

  会在本级人社部网站被公示,上传到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最高五年内,会在在政府采购、交通出行、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等方面被予以限制。

  说了那么多企业家,跟我们老百姓有什么关系呢?

  虽然官方说不再追缴,但你作为员工,依然可以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追缴社保。

  1 员工不缴社保是不可以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对用人单位而言,缴纳社保是法定义务,所以只要你与正规单位签订劳务合同,单位就必须为你缴纳社保,你也要根据规定缴纳社保。

  2 单位不缴社保还是不可以的 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保险,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法定义务。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不能随意处分这项权利义务。劳动者自愿与用人单位签订放弃参加社会保险的协议本身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是无效的。作为无效协议,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都没有法律约束力,公司仍然应当承担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 此外,虽然员工自愿放弃享受社保的权利,但企业不能放弃缴纳社保的义务。如果员工要求企业补缴,企业必须100%补缴员工的社保。而且未缴纳社保期间,发生工伤等意外情况,企业逃不掉责任,不管是不是员工自愿放弃参保,只要公司未给员工缴纳社保,在工作期间意外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原本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都得公司来支付。如果员工因公死亡,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企业还要支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3 如果单位不和你签劳动合同,可以要他双倍工资 未签定劳动合同支付二倍的工资的情形有两种,一是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二是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4 单位要是死活不给你缴社保,可以通过仲裁或者诉讼方式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 无论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还是劳动关系解除之后,劳动者都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立案或到当地社保中心投诉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

  未来社保费率降低值得期待

  专家认为,社保费率还得继续“挤牙膏” ,一次可降5个点。

  2015年以来,我国先后降低或者阶段性降低了社会保险费率4次,总的社保费率从41%降到了37.25%,累计减少企业成本约3150亿元。

  今年4月份,人社部、财政部联合下发通知,从2018年5月1日起,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以养老保险为例,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高于9个月的省份,可阶段性执行19%的单位缴费比例至2019年4月30日。

  张连起认为,就像挤牙膏的减税总是难以“有感”,社保费有一次降5个点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社保规范是大势,企业仍要从提高自身出发。

  规范社保缴费是大势,各位企业家对于即将来临的社保新政,要保持定力,从自身角度出发,更多从企业战略发展考虑,从内部实际需求入手,与其冒着上黑名单的风险,不如改变人员结构、薪酬结构、用工模式,进行人员自由化、机械化等,让企业更上一层楼,屹立于竞争之林。

稿件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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