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财政部宣布将纺织品、服装出口退税率上调至14%。从政策出台时机看,上调出口退税率是国家采取更加灵活的财政政策保证经济稳定的积极举措。从调整范围看,本次调整几乎覆盖了所有纺织品服装产品,包括之前被认定为“两高一资”产品的粘胶纤维类产品。“普调”显示出国家对纺织出口形势的判断和扶持外贸的态度。从调整幅度看,大部分纺织品服装出口退税率仅比本年度8月1日调整过的出口退税率上调了1个百分点,幅度比之前纺织工业协会和商务部提交的建议方案都要小。
根据中国第一纺织网的统计数据显示,2008年1-8月,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总额同比增长7.72%,若以人民币计价,则出口总额较去年同期已经出现了2.25%的回落。纺织出口数量增速也已经由年初的14.68%,减缓至当前的4.05%,纺织出口综合价格指数上涨了3.53%,较年初降低5.65个百分点,预示着纺企通过提高出口价格转嫁成本的议价能力正趋于衰竭。
目前出口对纺织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在45%左右,中国第一纺织网预计,2008年纺织品服装出口增幅在5%以内,2009年纺织品服装出口将出现5%的负增长,综合估计2009年纺织品服装出口总额在1675亿美元左右。2009年人民币兑美元平均汇率按照6.5估算,纺织服装出口退税率上调1个百分点,为纺织服装出口企业获得76亿人民币的退税额。不考虑其他变动因素,在企业实行25%所得税情况下,因出口退税调整将让纺织全行业增加约57亿人民币的净利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