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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第一纺织网专题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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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办:中国第一纺织网 中国纺织进出口网 主 编:汪前进 策 划:martin 李晓贤 美 编:袁 静 技术支持:胡宝库 本版电话:021-6589262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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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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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05年6月1日起对纺织品出口关税作出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一、对2005年1月1日开始征收出口关税的148项纺织品中的39项8位税目产品下的74种纺织品提高出口关税税率;对亚麻单纱(税则号列53061000)开征出口关税。 二、对2005年1月1日开征出口关税的148项纺织品中的3项产品调低出口关税税率;对2项产品停止征收出口关税。 三、2005年1月1日开征出口关税的其他纺织品继续按2005年1月1日起实施的税率征收出口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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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种介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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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国家对商品增值部分征收的税款。目前中国的增值税税率为17%。 出口退税:国家对出口商品返回部分增值税。目前中国纺织品的出口退税率为13%。 企业所得税:这项税收并不直接影响中国企业的出口价格,但由于所得税的征收将增加中国的经营成本,因此企业所得税将间接影响中国出口企业的出口成本。 出口关税:是中国政府对出口商品征收的税项。纺织品出口关税是从2005年1月1日开始执行,目的是抑制纺织品出口增加过快。6月1日,中国宣布对74种纺织品增收的也是指这个税项,平均增幅为4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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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05年6月1日起对纺织品出口关税作如下调整:一、对2005年1月1日开始征收出口关税的148项纺织品中的39项8位税目产品下的74种纺织品提高出口关税税率;对亚麻单纱(税则号列53061000)开征出口关税。具体产品及税率见附表1。二、对2005年1月1日开征出口关税的148项纺织品中的3项产品调低出口关税税率;对2项产品停止征收出口关税。具体产品及税率见附表2。三、2005年1月1日开征出口关税的其他纺织品继续按2005年1月1日起实施的税率征收出口关税。>>>详细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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