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近期国外对我国化纤出口产品发起的反倾销调查情况
发表时间:2012-07-17 发表评论
近两个月来,巴基斯坦和巴西分别对我国出口的涤纶短纤和尼龙线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案件调查情况如下:
1、巴基斯坦对华涤纶短纤维进行反倾销调查
2012年6月26日,应ICI Pakistan Limited和Ibrahim Fibres Limited的申请,巴基斯坦对原产于或自中国出口的涤纶短纤维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5503.2010。本案的倾销调查期为2011年4月1日~2012年3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09年4月1日~2012年3月31日。
2、巴西对进口自中国尼龙线发起反倾销调查
2012年7月9日,巴西发展工业外贸部外贸秘书处决定对进口自中国、韩国、泰国以及中国台北的尼龙线发起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54023119和54024520。鉴于中国在反倾销程序中未被视作市场经济国家,巴方拟选择韩国为替代国来计算涉案出口产品的正常价值。相关涉案企业应在自问卷寄发日起40天内填写问卷并提交答复。
关于组织应诉工作的相关信息,请涉案企业与中国化纤工业协会国际贸易办公室联系。联系人:付文静 电话:010-51292251-621
1、巴基斯坦对华涤纶短纤维进行反倾销调查
2012年6月26日,应ICI Pakistan Limited和Ibrahim Fibres Limited的申请,巴基斯坦对原产于或自中国出口的涤纶短纤维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5503.2010。本案的倾销调查期为2011年4月1日~2012年3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09年4月1日~2012年3月31日。
2、巴西对进口自中国尼龙线发起反倾销调查
2012年7月9日,巴西发展工业外贸部外贸秘书处决定对进口自中国、韩国、泰国以及中国台北的尼龙线发起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54023119和54024520。鉴于中国在反倾销程序中未被视作市场经济国家,巴方拟选择韩国为替代国来计算涉案出口产品的正常价值。相关涉案企业应在自问卷寄发日起40天内填写问卷并提交答复。
关于组织应诉工作的相关信息,请涉案企业与中国化纤工业协会国际贸易办公室联系。联系人:付文静 电话:010-51292251-621
稿件来源:中国化纤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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