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或将有发票 厦门个人网商:不排除小幅涨价
7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网络发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今年4月1日起开始实施,这意味着网上购物无发票这一“潜规则”有望打破。
《办法》规定,税务机关根据发票管理的需要,可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委托其他单位通过网络发票管理系统代开网络发票。省以上税务机关在确保网络发票电子信息正确生成、可靠存储、查询验证、安全惟一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试行电子发票。
厦门以公司名义注册的网商(B2C)此前均已在缴税。“(《办法》实施)对于B2C来说其实影响不大,我们每年都在缴税。”名鞋库CMO(首席营销官)韩步勇表示,即使消费者不需要发票,B2C的网店和线下实体店一样都有在缴税。
《办法》对个人网商有较大的影响。“缴不缴税利润至少差5%。”厦门一家个人网店店主张小姐告诉记者,她的淘宝店卖服装和日用品,生意还可以,但如果要缴税,经营压力就会很大。
从淘宝网获悉,根据此前的调查数据,目前94%的淘宝卖家营业额在24万元人民币以下,大多数不在征税范围内,而一些发展较好的商家,在线下已经开始缴税了。淘宝方面表示,对个人网店强行征税获得的收益并不大,但征税成本却很高,还会打击微型经济的积极性。
如果索要发票,网店会不会涨价?不少淘客担心网店会将因缴税增加的成本转嫁给自己。
“如果真要提供发票,我不排除会和消费者协商,由消费者给一些费用,或者小幅涨价。”张小姐说。
稿件来源:海西晨报
第一纺织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本网专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第一纺织网所有,转载请注明“第一纺织网",违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第一纺织网转载的所有的文章、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等资料的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本网站采用的非本站原创文章及图片等内容无法一一和版权者联系,如果本网站所选内容的文章作者及编辑认为其作品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涉及费用问题,需要删除“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请及时用电子邮件:martin@setways.com通知我们,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删除,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2、第一纺织网转载的所有的文章、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等资料的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本网站采用的非本站原创文章及图片等内容无法一一和版权者联系,如果本网站所选内容的文章作者及编辑认为其作品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涉及费用问题,需要删除“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请及时用电子邮件:martin@setways.com通知我们,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删除,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