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太平洋伙伴协议(TPP)、中国与未来全球贸易新秩序
发表时间:2014-11-13 发表评论
根据媒体本(2014)年10月17日报导,印度尼西亚媒体社论指出,美国主导之「跨太平洋伙伴协议」(TPP)并未纳入中国大陆可能衍生之意涵与影响包括:(一)TPP是否将成为排除中国大陆另一个重要经济体俱乐部?(二)中国大陆是否将因未加入TPP贸易区块而提高「中」美间的经济敌对立场?(三)此是否将影响未来全球贸易的新秩序?尽管中国大陆曾认真思考过TPP研拟之相关贸易规则最终可能对于中国大陆有经济利益,惟以「中」方之观点来看,促进通过「多哈回合」(Doha Round)谈判可进一步强化世界贸易组织(WTO)功能,比再创造一个全新的贸易体更为重要。
TPP为一大型之自由贸易协议,目前涵括文莱、智利、纽西兰、新加坡、美国、澳洲、马来西亚、秘鲁、越南、墨西哥、加拿大及日本等12国,将创造成为21世纪高质量之协议,不仅让货品贸易自由流通、服务业全面自由化,并将促进各成员国在投资、政府采购、竞争政策、贸易技术障碍、知识产权、国营事业、电子商务、劳工及环境等相关领域之管理规范趋于一致性。美国贸易代表署(USTR)指出,理论上TPP并未阻止中国大陆的加入,有兴趣加入TPP之任何经济体,必须先正式送交要求信函,嗣由所有成员国达成共识。中国大陆曾于2013年5月表达对TPP之兴趣,当时其商务部发言人表示:「中国大陆将依据平等与互惠原则分析加入TPP之可行性」。
由于中国大陆未加入TPP,中国大陆企业在TPP市场将面对歧视性待遇,例如TPP使用原产地规范鼓励各成员国之企业向协议区域内供货商采购原物料,届时身为全世界最大之零配件生产商之中国大陆将被排除在TPP市场外。从另一观点来看,中国大陆如能够主动参与制定规则的话,未来发展将较被动配合接受规则更为乐观。部分新贸易规则暨TPP制订之新规范可望取代现行WTO之相关规范,惟中国大陆尚未宣布申请加入TPP似基于以下之考虑:(一)尽管中国大陆可能从制造与服务之自由化、投资推广及严厉的反贪腐规定中获利,惟上述该等措施将与中国大陆领导人的改革内容与推动时程紧密关联,中国大陆不仅需因应申请加入TPP适用新贸易规则可能实时引发的经济困境,亦可能发生社会或政治的动荡。(二)TPP高规格的标准对于中国大陆未必是好制度,例如以TPP之知识产权章节而言,部分公共利益团体即指出,该章节绝大部分有利于已开发国家的重大产业商业利益,惟对于开发中国家的发展具负面的冲击。
许多评论家进一步指出,为与TPP相抗衡,中国大陆已逐步建立互为竞争的贸易区块,例如「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协议」(RCEP)及「亚太自由贸易区」(FTAAP)等,惟仔细分析该争论点似有事实上的谬误:(一)RCEP系由东协会员国在2012年东协高峰会议中同意宣布启动,涵盖东协10国与澳洲、中国大陆、印度、日本、南韩、纽西兰等6个FTA伙伴国参与谈判,并非由中国大陆倡议并主导。(二)FTAAP起源于2006年APEC 领袖会议同意检视其未来发展性,并非中国大陆新倡议之议题,身为2014年APEC领袖会议主办国,中国大陆今年特别积极敦促能够加速落实FTAAP。2014年5月举行之APEC贸易部长会议(MRT)中,包括美国与中国大陆之各会员体同意成立工作小组持续讨论进行落实FTAAP之工作。
TPP被中国大陆视为挑战亦是一种契机,让中国大陆有机会研究已开发国家之高规格标准,中国大陆致力于21世纪中期前能够成为已开发国家之林,爰在中国大陆领导阶层之强烈支持下,于2013年设立「上海自由贸易区」,区内遵循如TPP之最新国际标准与规范,以及自由化与自治改革等措施。换言之,利用特定区域内实施较高度自由化及高标准,此实验性质之作法易于控制受冲击范围并避免大规模之社经动乱,同时为将来全中国大陆加入TPP作准备。
媒体舆论亦指出,大型区域自由贸易协议会衍生2大问题:(一)耗费与使用过多原先预定运用在完成WTO「多哈回合」(Doho Round)谈判之政治与财政资源。(二)通常对全球经济永续发展抛出具争议性的议题,例如国内农业支持、出口补贴、渔业补贴及反倾销规则等。因此包括美国与中国大陆等其他主要经济体应该优予考虑多费心投入WTO之多边谈判。多边谈判系最有效率之法令架构下并可确保非歧视性贸易条件,特别是对于最小与最贫穷的经济体,更重要的是同时可达到全球化普及之目标。WTO各会员体部长于2013年12月达成「峇里套案」(Bali Package)协议,并同意在2014年年底前订定“post-Bali”工作计划,企盼2014年11月中国大陆领导人习近平与美国总统欧巴马于北京举行之APEC领袖会议中,能够表态将共同致力暨主导早日完成「多哈回合」多边谈判,而不仅仅是专注于TPP或FTAAP等其他相关议题。
TPP为一大型之自由贸易协议,目前涵括文莱、智利、纽西兰、新加坡、美国、澳洲、马来西亚、秘鲁、越南、墨西哥、加拿大及日本等12国,将创造成为21世纪高质量之协议,不仅让货品贸易自由流通、服务业全面自由化,并将促进各成员国在投资、政府采购、竞争政策、贸易技术障碍、知识产权、国营事业、电子商务、劳工及环境等相关领域之管理规范趋于一致性。美国贸易代表署(USTR)指出,理论上TPP并未阻止中国大陆的加入,有兴趣加入TPP之任何经济体,必须先正式送交要求信函,嗣由所有成员国达成共识。中国大陆曾于2013年5月表达对TPP之兴趣,当时其商务部发言人表示:「中国大陆将依据平等与互惠原则分析加入TPP之可行性」。
由于中国大陆未加入TPP,中国大陆企业在TPP市场将面对歧视性待遇,例如TPP使用原产地规范鼓励各成员国之企业向协议区域内供货商采购原物料,届时身为全世界最大之零配件生产商之中国大陆将被排除在TPP市场外。从另一观点来看,中国大陆如能够主动参与制定规则的话,未来发展将较被动配合接受规则更为乐观。部分新贸易规则暨TPP制订之新规范可望取代现行WTO之相关规范,惟中国大陆尚未宣布申请加入TPP似基于以下之考虑:(一)尽管中国大陆可能从制造与服务之自由化、投资推广及严厉的反贪腐规定中获利,惟上述该等措施将与中国大陆领导人的改革内容与推动时程紧密关联,中国大陆不仅需因应申请加入TPP适用新贸易规则可能实时引发的经济困境,亦可能发生社会或政治的动荡。(二)TPP高规格的标准对于中国大陆未必是好制度,例如以TPP之知识产权章节而言,部分公共利益团体即指出,该章节绝大部分有利于已开发国家的重大产业商业利益,惟对于开发中国家的发展具负面的冲击。
许多评论家进一步指出,为与TPP相抗衡,中国大陆已逐步建立互为竞争的贸易区块,例如「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协议」(RCEP)及「亚太自由贸易区」(FTAAP)等,惟仔细分析该争论点似有事实上的谬误:(一)RCEP系由东协会员国在2012年东协高峰会议中同意宣布启动,涵盖东协10国与澳洲、中国大陆、印度、日本、南韩、纽西兰等6个FTA伙伴国参与谈判,并非由中国大陆倡议并主导。(二)FTAAP起源于2006年APEC 领袖会议同意检视其未来发展性,并非中国大陆新倡议之议题,身为2014年APEC领袖会议主办国,中国大陆今年特别积极敦促能够加速落实FTAAP。2014年5月举行之APEC贸易部长会议(MRT)中,包括美国与中国大陆之各会员体同意成立工作小组持续讨论进行落实FTAAP之工作。
TPP被中国大陆视为挑战亦是一种契机,让中国大陆有机会研究已开发国家之高规格标准,中国大陆致力于21世纪中期前能够成为已开发国家之林,爰在中国大陆领导阶层之强烈支持下,于2013年设立「上海自由贸易区」,区内遵循如TPP之最新国际标准与规范,以及自由化与自治改革等措施。换言之,利用特定区域内实施较高度自由化及高标准,此实验性质之作法易于控制受冲击范围并避免大规模之社经动乱,同时为将来全中国大陆加入TPP作准备。
媒体舆论亦指出,大型区域自由贸易协议会衍生2大问题:(一)耗费与使用过多原先预定运用在完成WTO「多哈回合」(Doho Round)谈判之政治与财政资源。(二)通常对全球经济永续发展抛出具争议性的议题,例如国内农业支持、出口补贴、渔业补贴及反倾销规则等。因此包括美国与中国大陆等其他主要经济体应该优予考虑多费心投入WTO之多边谈判。多边谈判系最有效率之法令架构下并可确保非歧视性贸易条件,特别是对于最小与最贫穷的经济体,更重要的是同时可达到全球化普及之目标。WTO各会员体部长于2013年12月达成「峇里套案」(Bali Package)协议,并同意在2014年年底前订定“post-Bali”工作计划,企盼2014年11月中国大陆领导人习近平与美国总统欧巴马于北京举行之APEC领袖会议中,能够表态将共同致力暨主导早日完成「多哈回合」多边谈判,而不仅仅是专注于TPP或FTAAP等其他相关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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