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零售龙头友好集团补缴2015年以来税款564.29万,滞纳金竟然241.93万
发表时间:2019-11-08    作者:martin 发表评论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好集团”)近日发布公告称,2019年4月,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税务局(以下简称“乌市沙区税务局”)对公司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期间的纳税申报情况进行了纳税评估。依照相关税务条例,公司需补缴增值税及附加税4,148,704.42元、营业税及附加税1,467,676.38元、房产税21,462.02元、印花税5,153.40元,

  上述应补缴税款合计5,642,996.22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友好集团应相应缴纳滞纳金2,419,395.61元。

  根据乌市沙区税务局的要求,友好集团已于2019年11月5日将应缴税款5,642,996.22元及滞纳金2,419,395.61元全额缴清。

  友好集团表示,公司本次补缴税款及缴纳相应滞纳金共计8,062,391.83元,由此将减少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062,391.83元。上述补缴税款事项无需对公司以前年度损益进行调整。

  公开资料显示,友好集团的主营业务为商业零售业务,经营业态包括百货商场、购物中心、大型综合超市、标准超市、超市便利店等。截至2018年年末,公司旗下拥有14家百货商场及购物中心(不含友好百盛、天百奥特莱斯)、17家友好超市独立店,分布在以首府乌鲁木齐市为核心的新疆多个地州城市。

  友好集团的前身乌鲁木齐友好商场始建于1958年,属老字号国有商业企业。历经多年来的积淀、发展和业务扩张,已进一步形成以乌鲁木齐市为核心、辐射全疆的战略网点布局,公司旗下“友好”“天百”“美美友好”和“友好超市”等门店品牌在疆内形成了广泛的影响力。

  财报显示,2019年1-9月,友好集团实现营业收入378,574.6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9.47%。营业收入同比下降的主要原因系:①因消费增速持续放缓、网上销售分流以及实体门店竞争加剧,公司主营业务销售受到一定影响;②公司各门店自2018年4月起全面开展联营转租赁调整,其他业务收入同比提升,但由于联营面积减少,使得主营业务收入相应减少。

  2019年1-9月,友好集团实现营业利润15,061.9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65.2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084.3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62.34%。公司业绩较上年同期大幅提升主要原因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利通物流与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及相关方签订《房屋征迁补偿协议》。通过本次房屋征收,利通物流收到房屋征收补偿款共计12,693.20万元,预计由此将增加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377.98万元。(第一纺织网 martin)

稿件来源:本网专稿
第一纺织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本网专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第一纺织网所有,转载请注明“第一纺织网",违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第一纺织网转载的所有的文章、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等资料的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本网站采用的非本站原创文章及图片等内容无法一一和版权者联系,如果本网站所选内容的文章作者及编辑认为其作品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涉及费用问题,需要删除“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请及时用电子邮件:martin@setways.com通知我们,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删除,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相关资讯
  •  
  •  焦点新闻
网站背景 | 公司简介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产品与服务 | 信息定制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2005 - 2014 www.webtex.cn, All Rights Reserved
企业营业执照认证: 沪ICP备100391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