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秘鲁自由贸易协定》自3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我国与拉美国家签署的第一个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等内容全面的一揽子自贸协定,商务部国际司副司长、中-秘自贸协定中方首席谈判代表朱洪就相关问题接受了记者采访。
一、中国-秘鲁自贸协定实施将为双方企业和消费者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
中秘自贸协定是一种互惠互利的贸易安排。可以预见,从3月1日开始,中秘两国将携手进入“零关税时代”——双方60%以上的产品将立即享受零关税待遇,另外30%左右的产品将在5-10年内逐步享受零关税待遇。在服务、投资等方面,双方也将相互进一步开放。中秘自贸协定将在促进中秘两国互利共赢和共同发展上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同时也将给两国企业和消费者带来很多实实在在的好处。
具体来说,自贸协定的实施会带来以下好处:
货物贸易方面,简单地说就是给企业带来实利,给消费者带来实惠。从今天起,中方将对来自秘方4747个税号的产品免征关税,约占我方税目总数的61.2%,2008年,这些免征关税的税号进口额约占我自秘进口额的84.4%,也就是说我自秘进口额的八五成均将不征收关税;同时秘方也将对自中方的4572个税号的产品给予零关税待遇,约占秘税目总数的62.7%,2008年,这些免征关税的税号出口额约占我对秘出口额的61.8%。通过相互减税,两国产品将在对方市场上更具价格竞争力。同时,这些产品在进入对方市场时,不仅能享受关税减免待遇,还能在通关以及检验检疫方面享受便利。我国企业将可以利用中秘自贸协定扩大对秘鲁和南美市场的出口,扩大市场占有率。特别是我国的轻工、电子、家电、机械、汽车、化工、蔬菜、水果等众多产品等进入秘方市场,将更具竞争力。同时,我国企业将可以以更优惠的条件获取来自秘鲁的各种产品,比如饲料用鱼粉、水产品、铜、铅、锌、铁等矿产品。对于双方普通消费者而言,自贸协定将可以使大家以更低的价格享受来自异国的消费品,比如,秘鲁的驼羊毛织品是秘鲁知名的特色产品,关税将从10%直降为零;在秘鲁被称为“国酒”的皮斯科(Pisco Sour),将在协定地理标志特殊保护下进入我国市场,我国消费者也将能够在国内品尝到来自万里之外的这一美酒;另外,我们也将可以在冬季品尝到来自秘鲁的应季新鲜葡萄。我国安溪铁观音、绍兴酒等22种特色产品也将受到秘方地理标志的保护,有利于进一步开拓其市场。此外,中秘相互开放市场,有利于我国企业实现市场多元化,逐渐减少和摆脱对传统市场的依赖。我们相信,在协定实施后,较大的关税减让幅度和较高的贸易额覆盖率将会使双方的贸易潜能充分释放,贸易额迅速增长。
服务贸易领域,中秘双方在自贸协定中相互进一步开放了服务市场,减少了服务业的准入限制。这将为双方的服务贸易提供者搭建一个新的合作平台,营造更加稳定、开放的贸易环境。从今天开始,我方将在采矿、研发、中文教育、中医、武术等90个分部门在秘鲁获得与其国民相同的待遇,这些待遇也是秘给予其他外国投资者待遇中最高的;同时我方在采矿、咨询、翻译、体育、旅游等16个分部门对秘方给予了同样待遇。特别是,秘鲁人口中有近十分之一为华裔,秘鲁承诺在武术和中医领域给予我国民待遇,这将有利于我国相关从业人员在秘鲁寻得好的就业机会,同时让更多秘鲁人能领略到博大精深的中医文化和中华武学的神奇魅力。这不仅为促进我劳务人员出国就业创造了新渠道,也为扩展我文化影响力和软实力提供了重要切入点。
此外,自贸协定还为促进双边投资提供了便利和优惠政策,使我国企业获得赴秘鲁开展投资合作的制度性保障。
二、企业如何用好自贸协定优惠措施
我愿就我国企业如何充分利用中秘自贸协定优惠政策,给大家提几点建议和技巧:
(一)各类企业宜树立主动开拓意识,研究并吃透中秘自贸区的优惠政策。进出口企业可积极了解和掌握中秘双方产品关税减让范围和减让幅度,用好用足自贸协定带来的优惠;生产企业可根据自身特点和自贸协定相关规定适当调整产品结构,使产品既适销对路又能够充分享受自贸协定优惠;服务和投资类企业以及个人,可研究自贸协定中双方关于服务贸易和投资的承诺和规定,利用好优惠政策,利用自贸协定“引进来”和“走出去”。
(二)企业宜在营销等环节,用好用足中秘自贸协定的优惠措施。例如,在与外商谈判时,注意利用优惠来争取利益,以关税的降低作为谈判签约的筹码,从而争得主动权,分享关税减免的好处,降低出口成本,提高出口收益。在出口业务中,注意向有关机构积极申领中秘自贸区优惠原产地证书并知会进口商,由其提交秘方海关;在进口业务中,注意提醒出口商提供优惠原产地证书,在进口报关时享受优惠关税,降低进口产品成本。
(三)企业宜利用中秘自贸协定处理好贸易争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自贸协定就中秘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相应的争端解决程序作了比较详细的规定。比如,协定第139条就投资中可能发生的投资者与东道国的争端规定了相应的争端解决程序,为投资者维护自身权益提供了有力保障。各类企业宜把握相关条款的内容,维护好自身权益。
截至目前,除了中秘自贸协定外,中国还与东盟、智利、巴基斯坦、新西兰、新加坡等签署并实施了自贸协定;完成了与哥斯达黎加的自贸区谈判;并正在与澳大利亚、海湾合作委员会(包括沙特阿拉伯、科威特、阿联酋、阿曼、卡塔尔和巴林6国)、冰岛、挪威等国家和地区进行自贸区谈判。为使公众更好的了解自贸协定各项优惠措施,掌握利用好自贸协定的方法,商务部建立和完善了“中国自贸区服务网”(http://fta.mofcom.gov.cn)。服务网实现了我国和自贸伙伴的优惠税率“傻瓜式”查询,并及时解答企业和网友提问。目前网站的月点击量已达到近200万次。欢迎企业和公众利用各种渠道,充分了解自贸协定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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