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内容:
“中国色织行业协会”更名为“中国长丝织造协会”
二、申请理由:
随着纺织行业快速发展和化纤原料的开发及广泛应用,我国化纤长丝织物的应用范围不断扩大、种类不断增加、产量不断攀升,化纤长丝织造产业在我国的纺织工业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据不完全统计,其产量已由2001年的40余亿米发展到2008年的近160亿米,而色织布的产量2008年全年仅58亿米。长丝织造产业的发展速度大大超过色织布产业,并已成为我国仅次于棉型织物的第二大织造产业。
化纤长丝织造产业主要是指化纤类长丝纤维的织造产业,与色织产业在工艺特点上有很大的相似性。除了采用的主要原料不同和染色工序不同外,都是采用的无梭织机。随着新技术新产业的发展,色织行业中使用化纤长丝筒子染色、熔体染色长丝,生产长丝色织家纺面料、窗帘、装饰布、沙发布及服装面料的比重越来越高,与中国色织行业协会成立之初企业仅以生产纯棉色织布和纯棉牛仔布为主的状况相比有很大变化。
虽然二者在工艺特点上有很大的相似性,但是现有色织行业的产品、技术、人员等行业标准都不能完全涵盖化纤长丝织造产业。另外,从2008年开始,中国色织行业协会已对化纤长丝织造产业履行管理服务职责。因此,中国色织行业协会拟申请更名为“中国长丝织造协会”,将有利于加强并突出对长丝织造产业的全面管理和服务职能,更符合我国当前纺织工业产业分工格局和行业性质,同时能够满足色织产业和化纤长丝织造产业健康发展的要求,有利于中国纺织工业进行结构调整实现纺织强国的目标。
三、中国长丝织造协会业务范围:
(一) 协助政府部门开展国内外行业情况调查和研究工作,向政府业务主管部门提出制订行业发展规划、技术经济政策及质量标准和经济法规等方面的建议。
(二) 围绕质量、工艺、设备、操作等基础工作,开展相应的专业活动,提高全行业素质。
(三) 代表本行业与政府有关部门和相关行业协调解决本行业在生产、经营、管理、科研等方面的实际问题,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四) 积极开展同国内外相关的行业组织多方面的交流合作。推动企业之间的横向经济联系和技术合作。
(五) 搜集、整理、分析、研究国内外有关技术、经济情报及市场信息并及时组织传递和咨询服务。开发、推广新材料、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促进行业技术进步和产品升级。
(六) 预测国内外市场色织产品、化纤长丝织物的流行趋势,组织产品设计、产品开发和新产品、优秀花型的交流展评活动。
(七) 开展国内外市场拓展工作,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求,举办推介会、交易会、展览会,为企业开拓市场搭建平台。
(八) 开展技术咨询、技术论证等技术服务工作。采取多种形式为企业培训人员,指导帮助企业改善经营管理、开发品种、提高素质。
(九) 组织发展本行业的公益事业,制定行规、行约、搞好行业自律。
(十) 接受并完成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其它任务,开展有益于本行业健康发展的其它活动。
四、中国色织行业协会联系电话:010-85229822
各有关单位对上述申请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用正式文件将意见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宣武门西大街26号,邮编:100053,联系人:朱莉丽,电话兼传真:63192649)。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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