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部门积极酝酿减税负 个税增值税齐动
发表时间:2010-12-15    作者:张牡霞 发表评论

  随着积极财政政策基调确定,政府减税思路也逐渐浮出水面。记者14日了解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个税改革和增值税扩围为明年重点工作之后,有关部门正在研究通过减少税率级次、扩大级距的方法来降低中低收入阶层个税税负,并在部分生产性服务业企业试点“以增值税取代营业税”的改革。后者意味着试点企业可以享受增值税抵扣政策。

  个税短期改革生变

  近期,个税改革呼声再起,大部分人的关注点仍集中在起征点上调上。但记者了解到,在“综合和分类”这一长期改革思路短期内较难实现的情况下,有关部门倾向于选择减少税率级次和扩大级距的方式来推进改革,以达到短期内降低中低收入者税负的目的,而不是如此前两次一样,单纯提高个税起征点。

  有关人士对记者表示,“综合和分类”改革受制于现实情况,短时间内难以推出,但是将目前5%-45%的九级税率级次减少,并扩大级距,则更容易操作,不过,具体方案还没有最终确定。

  据记者了解,国际上个税一般只有4-5级税率,级距较大,而我国国内一直实行的是9级税率,且级距较小。从个税税率表来看,在2000元个税起征点之上,不高于500元部分对应的是5%的税率,500-2000元对应的是10%,2000-5000元对应15%,5000-20000对应20%,这种较小的级距使得一些月收入在7000以上的普通工薪阶层,轻易就能触及20%的较高税率。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认为,如果将个税第一级调为2000元以内,税率仍为5%,这意味着过去除2000元起征点以外,500至2000元间一大部分本应按10%缴税的,都变成按5%缴税,这样改革可以使大部分工薪阶层都适用最低的一二级税率。

  增值税小幅扩围

  与此前“增值税将完全替代营业税”的传闻不同,记者了解到的情况是,有关部门正在酝酿在一些生产性服务业领域试点增值税扩围,试点企业将不再缴纳营业税,而是缴纳增值税,这意味着相关企业可以进行固定资产进项抵扣。

  记者了解到,目前,第三产业普遍都在营业税征税范围内,包括交通、建筑安装、旅游、物流、金融等。其中,交通、建筑安装等行业与生产密切相关,有较大额固定资产进项,但因为不在增值税范围内,所以不能进行固定资产进项抵扣,而改革试点的目的就在于让这些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可以享受增值税抵扣政策。

  不过,该人士认为,这一改革思路并不是所有企业都受益,要看企业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占比多大,才能判断改革是否会使其税负降低。

稿件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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