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部:2011年将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发表时间:2011-01-26 发表评论
中国人力资源保障部1月25日下午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在2011年将会完善企业工资分配和监管制度。适时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积极探索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人保部表示,到2010年底,全国30个省份已经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长幅度为22.8%,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上海市为11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北京市为11元。认真落实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的意见。稳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落实工资指导线和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促进企业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全国29个省份发布了工资指导线,上线平均增长幅度比上年提高3%左右,基准线平均增长幅度比上年提高2%左右。
人保部表示,在2011年将会完善工资指导线、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指导制度,扩大企业薪酬试调查范围。建立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完善工资保证金、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和建筑总承包企业负责解决分包企业欠薪责任制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规范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推进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改革。
在1月份,已经有上海、北京、天津三个经济发达地区宣布上调最低工资标准。上海4月1日起最低工资线将上调,市长韩正表示涨幅肯定是在10%以上。广东决定从3月1日起调整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并相应提高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全省平均提高18.6%。天津25日表示今年将提高最低工资标准,计划增幅为16%。
稿件来源: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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