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针织服装需提升质量安全意识
发表时间:2011-04-26    作者:郦卓鸣 发表评论

  从今年1月开始,针织服装纳入检验检疫范围。目前绍兴检验检疫局诸暨办事处新备案针织服装企业有200余家。截至3月底,该地区共出口针织服装760批次,货值2363.66万美元,其中婴儿袜318批,货值691.58万美元,分别占总量的41%和29%。

  诸暨是袜业出口之乡,尤其是婴儿袜的生产出口占相当大的比例,主要出口欧盟、美国、加拿大、日本等国家和地区。今年一季度出口形势良好,但从检验情况看,一些产品质量问题亟待解决。主要表现在三方面:一是部分产品纤维成分与标识不符。二是耐唾液色牢度不合格。三是袜子的酸碱度(即pH值)不符合《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的相关规定。

  究其原因有三。其一,质量意识不高。诸暨辖区袜业企业大都为中小型企业,采用订单加工模式,他们将主要精力放在了怎样完成加工上,不是按成分唛内容实际投料,而是盲目依从进口商,客户要求标什么就标什么。其二,不按标准要求验收原材料,有些深色原材料产品的色牢度只达到1~2级。其三,只注重生产忽视标准的生产方式,让一些企业忽视了对原材料、成品质量等要素的把关。原材料未经检测就直接投入使用的现象普遍存在。在染色整理加工过程中,如果不采取合理的中和处理工艺而违规使用大量的碱性物质,必然导致pH值的超标。

  因此,检验检疫部门要加强宣传教育,引导企业提升质量意识,健全质量安全体系,规范原材料的采购和使用。作为生产企业,必须树立危机意识和风险意识,抓紧培养一批了解国内外相关标准要求的技术人员,并及时与客户沟通,防患于未然,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出口地区的检验检疫规定。

稿件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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