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形势分析会]郝凤珍:解读棉花临时收储交易办法
发表时间:2011-09-15     发表评论

  9月15日,在中国棉花协会举行的2011形势分析会上,全国棉花交易市场郝凤珍总经理解读棉花临时收储交易办法:

  一、2011年度棉花临时收储交易办法的出台依据《2011年度棉花临时收储预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1年第5号公告

  二、2011年度棉花临时收储交易办法解读

  1:资格

  交储企业需具备以下条件:

  a、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

  b、具有400型棉花加工资格;

  c、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2:标的

  a必须是2011年度生产加工

  b经仪器化公证检验(条形码完整)

  c符合规定交储条件

  d锯齿棉

  3:价格

  标准级存储库交货价格:19800元/吨(公定重量)

  其它:品级差率3%; 长度差率1%

  4:时间

  临时收储时间:2011.9.1-2012.3.31

  交易时间:法定工作日的每日下午4:00-4:30

  5:保证金

  a、交易成交后,CNCE按照300元/吨的标准暂扣保证金

  b、保证金不足将不能参与交易

  c、CNCE凭中储棉出具的《释放卖方保证金通知书》释放保证金

  6:成交数量

  内地库点成交数量须为30吨的整数倍,且单笔不少于90吨不高于180吨,即90、120、150、180吨(60包或120包组批)

  新疆库点成交数量须为40吨的整数倍,且单笔不少于200吨不高于400吨,即200、240、280、320、360、400吨(93包或186包组批)

  7:合同签订

  交易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逾期构成违约,可以通过CNCE自助管理系统自行打印合同。

  (提示:自行打印合同前,应核对企业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账号等相关信息,确保无误!)

  8:费用

  交易费用: CNCE按10元/吨分别向成交双方收取交易手续费

  9:违约

  违约处理:划扣违约方300元/吨的保证金给守约方

  10:其它

  CNCE在中国棉花信息网上开辟了《2011年度棉花临时收储》专栏,集中了关于收储的所有公告、问答和指南,欢迎登录查看!

  CNCE业务咨询电话:010-88087029/7270,010-59338641/8645

  CNCE传真电话:010-80115555转483978

稿件来源:中国棉花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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