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法院三机制助力“千亿纺织产业集群”
发表时间:2012-04-09    作者:林晶晶 发表评论

  “长乐千亿纺织产业集群”是福建省“十二五”期间重点打造的十个“千亿产业集群”之一,长乐法院通过建立健全“三项机制”,努力为“长乐千亿纺织产业集群”培育提供司法服务保障。

  完善涉纺织业纠纷化解机制

  中小微型纺织企业,常因资金链断裂而引发纠纷,针对这一情况,长乐法院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方式化解矛盾。诉前积极开展调解,努力将纠纷化解在进入审判程序前,从而有效减轻当事企业诉累;对进入审判程序的该类案件,灵活采取分期偿付、担保缓付、适当调整合同条款履行等方法解决,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对生产企业采取诉讼保全时,尽量采用不影响生产的“活封”等方式,既保全财产不被恶意转移又不影响正常生产。2010年以来共审执结涉及纺织企业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工伤赔偿案件57件,标的金额1.86亿元,无一纺织企业因诉讼活动导致停产、破产。

  建立法院与纺织行业协会对接机制

  与长乐市针织工业协会结对共建,共同制定出台常态化工作对接机制实施意见,将司法服务关口前移,在协会设立“党员法官法律服务点”,三个人民法庭还分别与金峰经编园区、滨海工业园区、长乐空港服装园区等纺织基地对接,开展矛盾排查化解、诉调对接、法制宣传等工作,做到定期走访,联通互动,指导企业规范经营,引导员工理性维权,携手共创“无讼纺织行业”。建立对接机制以来,共走访园区纺织企业33家,诉前化解矛盾纠纷120余起,开展法制宣传26场次。

  健全与纺织行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沟通交流机制

  定期走访纺织企业中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听取其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召开法院与纺织行业法律实务座谈会,探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亟待解决的法律问题,促进沟通联系,有效预防化解纺织行业知识产权保护、同业禁止行为、劳务用工管理以及经营管理信息泄密等行业风险和纠纷隐患。2010年至2012年2月涉纺织企业纠纷案数量与前三年相比下降62.46%。

稿件来源:福州政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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