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省份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上海1620元领跑全国
发表时间:2013-04-03     发表评论

  4月以来,上海、山西等地先后上调最低工资标准。中新网财经频道统计发现,截至目前,全国已有13省市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其中,上海市以1620元/月领跑全国,江西省上调幅度最高,达到41.4%。

  13省份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中新网财经频道统计发现,截至目前,已有上海、广东、天津、浙江、北京、山东、山西、河南、江西、广西、甘肃、陕西、贵州等13个省(区、市)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

  其中,上海市以1620元/月领跑全国,刷新了今年3月广东深圳1600元/月新标准的纪录。涨幅最高的是江西省,达到41.4%,明显高于其他省份。整体来看,各地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均在千元以上,平均涨幅为16.9%。

  据了解,除广东为5月1日执行外,其余省份新标准均已实施。而福建、安徽、辽宁等省市也明确表示今年将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去年全国24个省份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平均提高22%。国务院去年批转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制定的《促进就业规划(2011—2015年)》明确,我国将深入推进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2011年到2015年,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长率要大于13%。

  多地最低工资“涨”声一片

  4月1日,多地最低工资“涨”声一片。上海月最低工资标准从1450元调整为1620元。山西省月最低标准分为4档,最高档由1125元提高到1290元。甘肃省一类地区标准从980元提高到1200元。江西省一类区域最低工资标准也达到1230元。

  此前,北京、浙江、河南、陕西、贵州等5省市已于今年1月1日起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今后,各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有望继续看涨。今年,国务院批转的《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也提出,到2015年,绝大多数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达到当地城镇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40%以上。

  有关专家指出,应按照《最低工资规定》要求,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调整一次。力争到2015年,绝大多数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达到当地城镇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40%以上,与国际标准接轨。

稿件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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