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将限制外资对小型企业所有权
发表时间:2014-03-17    作者:驻棉兰总领馆经商室 发表评论

  印尼政府将限制外资对拥有10-19人、投资额不超过5亿盾(约5万美元)的小型企业所有权。印尼工业部联秘安沙利表示,根据2014年第3号总统令第103条第1款规定,小型企业的所有权只能由印尼公民所有,外国人不能独立拥有。目前工业部正在进一步研究实施细则,拟在一年内完成。

  他指出,该法令旨在加强印尼中小企业的自生自立,减少外来竞争带来的负面影响。目前外资在印尼的投资比重高达70%,必须采取措施限制外资对小型企业的掌控。据印尼中央统计局统计,印尼共有320万家中小企业,约90%为小型企业,外资拥有比例还没有确切统计。

  印尼工业部中小型工业总署长沙伊达称,中爪哇省日巴拉市的木雕业、饮食业和旅游业等都有外商涉入,途径多样,有的外国人通过旅游入境印尼,然后与印尼本地人通婚,由其配偶申请办理营业许可证,从而间接拥有小型企业,特别是一些特许经营类企业。

稿件来源:商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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