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拟进一步放宽外资准入 限制项目减少一半以上
发表时间:2014-11-05    作者:赵超/安蓓 发表评论

  国家发展改革委4日起就《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修订稿公开征求意见。修订稿大幅缩减了限制外商投资产业条目,从原来的79条减少到35条。

  我国于1995年首次发布《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以法规形式对外公布鼓励、限制、禁止外商在华投资的产业领域。此后,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5次修订了该目录,这次是第6次修订,也是取消限制项目最多的一次。

  国家发改委指出,这次修订的目的是适应经济全球化新形势,以积极主动扩大开放、转变外资管理方式、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进一步增加透明度为原则,大幅缩减限制类条目,放开外资股比限制,重点推进制造业和服务业对外开放,有利于促进国际国内要素有序自由流动,以开放促改革,加快培育参与和引领国际经济合作竞争新优势。

  修订后的目录鼓励外商投资现代农业、高新技术、先进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现代服务业等领域,鼓励外资在研发环节投资,推动引资、引技、引智有机结合。同时,所有外资股比规定原则上都要在目录中列明,允许类项目不对外资进行股比限制。

  记者梳理发现,修订后取消的外资限制项目主要包括钢铁、乙烯、炼油、造纸、煤化工设备、汽车电子、起重机械、输变电设备、名优白酒、支线铁路、地铁、国际海上运输、电子商务、财务公司、保险经纪公司、连锁店、土地成片开发、进出口商品检验等。

  同时,目录中进一步放开外资股本限制,“合资、合作”条目数从43条减少到11条,“中方控股”条目数从44条减少到32条。目录中还有武器弹药制造、象牙雕刻、空中交通管制等36条禁止外商投资产业项目。

  据了解,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14年12月3日前,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http://www.ndrc.gov.cn)首页“意见征求”专栏,进入“《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修订稿公开征求意见”栏目,对修订稿提出意见建议。

稿件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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