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爽掷33亿拿下新丽传媒27%股份,小马哥要为8亿用户提供精品电视剧?
发表时间:2018-03-11    作者:martin 发表评论

  第一纺织网3月11日消息(记者 martin 报道):国内最大的民营传媒娱乐集团——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线传媒”)3月11日晚发布公告,公司于3月10日与林芝腾讯科技有限公司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以33.17亿元的对价将持有的新丽传媒27.64%股份出售给林芝腾讯,本次交易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新丽传媒的股份。

  经初步测算,本次交易公司将取得的投资收益约为22.66亿元(未扣除所得税)。

  此外,公司与新丽传媒签署合作协议,双方同意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利用各自优势资源共同开发电影、电视剧项目。

  业内人士认为,腾讯在业内以极为注重用户体验而著称,公司上下均为产品思维导向,由微信简洁的用户界面可见一斑。而站在用户的角度实现用户利益最大化,而非尽快变现客户价值才是带来持久的用户粘性,这也是用户给予商家的回馈。

  虽然腾讯贵为中国互联网娱乐的重要内容提供方(拥有QQ音乐,QQ阅读以及游戏等),但于影视内容部分布局仍有待深入,预计腾讯基于QQ和微信两个中国最大的用户平台,特别是8亿用户为起点,构建起全场景延伸的庞大帝国。

  不过也需要看到,商业合作的根基在于双方共同利益最大化,购买的价格取决于增量利益及双方议价能力的博弈。增量利益足够大或被并购标的议价能力强,是并购方较二级市场现有交易价格溢价收购的理由,并认为首选股特质如下:

  1、业内市场份额领先,最为理想的并购标的,是被并购后,能成为业内第一并享有定价权(消费者理论显示,市场份额领先于第二名15个百分点采用有定价权)。

  2、线上线下协调效应出众。建议关注零售业和传媒娱乐行业的市场份额领先者。

  第一纺织网记者查阅资料获悉,新丽传媒为国内领先的电视剧制作公司,成立于2007年2月7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500万元,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曹华益。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制作、复制、发行;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一般经营项目:电影剧本的创作;影视服装道具租赁;影视器材租赁;影视文化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会展会务服务;摄影摄像服务;制作、代理、发布:影视广告;艺人经纪、货物和技术进出口。

  新丽传媒主营业务为影视剧内容及其衍生产品的投资、制作和运营,可细分为电视剧和电影两大业务板块,经过多年在影视领域的精耕细作,已成功构建了“精品影视内容创作运营平台”。

  新丽传媒的“精品影视内容创作运营平台”以突出的剧本创作能力作为基石,多年来一直注重对优秀剧本的积累、对有潜力编剧的挖掘和与成熟编剧的合作。在此基础上,以坚持“剧作高水准、表演高水准、制作高水准”为原则,在平台上进行业内资源聚集,打造从编剧到发行的一流团队,围绕该平台形成新丽传媒特有的各类资源整合优势。

  新丽传媒电视剧业务形成的主要产品是电视剧作品(含网络剧)及其衍生产品。电视剧业务收入来自电视剧版权的销售运营,主要包括电视剧和网络剧播放权收入、电视剧音像制品版权收入及衍生收入。

  新丽传媒电影业务所形成的主要产品是电影作品及其衍生产品。电影业务收入主要来自电影版权的销售,以影片票房分账收入为主,同时还包括电视及新媒体版权收入、音像版权收入和电影衍生收入等。

  新丽传媒历年来投资制作的影视剧均获得较高的收视率和良好的口碑,并多次获得各类大奖,《北京爱情故事》、《悬崖》、《假如生活欺骗了你》、《辣妈正传》等知名代表作品均由其制作出品,其中,《辣妈正传》卖到500万每集,网络点击率居首。

稿件来源:本网专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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