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个税起征点调整预期最快下半年落地
发表时间:2018-03-15    作者:包兴安 发表评论

  个人所得税改革一直是全国两会热门的主题之一。自2011年个税起征点提高到3500元后,时隔七年,个税改革终于迎来实质性大动作。专家表示,根据税收法定原则,调整个税起征点需要进入立法程序,并根据征求意见适当调整,预计最快下半年落地。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增加子女教育、大病医疗等专项费用扣除,合理减负,鼓励人民群众通过劳动增加收入、迈向富裕。3月7日,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表示,我国个税现在是分类征收的模式,这次改革会转化为“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并会加快启动个税改革方案,并加快个税修法。3月13日,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表示,下一步,将积极配合做好个税法、税收征管法的修订工作。

  那么,何时调整个税起征点?吉林省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张依群表示,按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如果只是调整个税起征点,时间会很快。

  “调整个税起征点估计会比较快。”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梁季表示。

  如是金融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执行总裁朱振鑫表示,个税起征点调整可能会在9月份后落地。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施文泼说,起征点调整年内应该可以进行。不过,今年不仅涉及免征额调整,而且还涉及新增专项扣除,需要的时间可能要比上次长。

  长平经济研究所执行所长王长勇介绍,按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如果今年完成个税修法,预计最早8月份初审,10月份或12月份二审通过。

  以2011年调整为例,当年2月27日高层透露即将讨论研究调整个税征收方案。3月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4月20日提交初审,6月30日提交二审通过,9月1日正式施行。

  对于增加专项费用扣除问题,梁季表示,无论最初起征点的设定,还是之后两次起征点的提高,均是采取统一的无差异扣除政策。相较于前两次普提个税起征点而言,本次通过增加专项费用扣除的方式提高起征点,更能体现个税的公平原则,稳步推进个税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改革。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副研究员蒋震表示,个人所得税制度需要全面考虑成本扣除类型,充分考虑自然人的共同成本类型。建议尝试引入更加灵活的成本费用扣除。

  施文泼建议,要完善综合所得的税前扣除项目,包括基本免征额和专项扣除项目,合理设置减除标准,建立与消费者物价指数相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公平不同负担家庭的税负,并合理设置累进税率档次,优化税率结构,适度降低中低档税率水平,使个人所得税负担更多地落在高收入群体身上,公平不同收入阶层的税负。

稿件来源: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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