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下称《纲要》)十年之际,中国的知识产权发展方向再次成为内外关注的焦点。
纪念《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颁布实施十周年座谈会5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国务院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副召集人、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在会上发言时表示,站在新的发展起点上,中国将努力培育更多高价值核心专利、版权精品、知名品牌,实现知识产权创造由多向优、由大到强转变;统筹推进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各项工作,努力实现知识产权保护从不断加强向全面从严转变。
外部环境方面,6月1日,欧盟继美国之后,向世界贸易组织(WTO)申诉,称中国“以不公平手法要求在华欧盟企业转移技术”。在内,中国经历了知识产权领域一系列自发的重大改革:4月,重组后的国家知识产权局进一步明晰了权责;将以《专利法》修改为契机,加快建立知识产权的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显著提升违法成本;未来数月内即将印发的《2018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推进计划》(下称《计划》)也将制定新十年的创新驱动落实方案。
不同的政策选择,源于不同的发展阶段。多位业界人士对第一财经记者称,20年前,中国的知识产权体系建立与贸易政策直接相关。可以说,当时加入WTO谈判阶段,中美知识产权谈判推动了中国知识产权体系的建立和设计。而现在,中国面临发展上诸多更大课题,如:就业、创新、发展、环保、稳定等新问题。
其中一位参与过《纲要》和《计划》的学者对第一财经记者称,6月底国务院机构改革三定方案确定之后,预计7、8月《计划》就会印发。《计划》与《纲要》一脉相承,将增加相关表述:为创新驱动提供战略支撑,为营商环境提供很好的法制保护,以及中国经济从高速度向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指导等。
他说,不论如何,现在大家普遍认识到,知识产权是重要且高附加值的东西,是企业竞争力的武器——这是一个大的进步,但如何运用好规则将其变成财富和竞争力,中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中美欧日再次面临深度博弈
不容回避的是,在《纲要》实施十年之后,中国知识产权保护虽然取得了巨大进步,但伴随中国经济体量的明显增长,在国际上,也面临愈加复杂的环境。
3月23日,美国在WTO争端解决机制项下向中方提出磋商请求,指称中国政府有关技术许可条件的措施不符合《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的有关规定,即所谓中国的“歧视性的技术许可要求”。
商务部条约法律司负责人曾专门就此发表谈话称:中方已经收到美方提出的磋商请求。中国政府一向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采取了众多强有力的措施保护国内外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权益,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中方一贯尊重WTO规则,维护多边贸易体制。中方对美方就此提出磋商请求表示遗憾,将根据WTO争端解决程序进行妥善处理。
此后,中方则分别于4月4日、5日在WTO争端解决机制项下,将美方301征税建议措施和232征税措施诉诸WTO。双方在WTO场合就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相关的“301调查”展开多轮交锋,中国驻WTO大使张向晨多次在发言中反驳称,中国的合资合作要求、外资股比限制和行政审批程序并未要求外方转让技术。他当场分析301报告,称美方“指鹿为马”,知识产权制度的初心是促进技术的传播,不应被滥用,也不应成为贸易保护主义的工具。
全国社保基金会理事长楼继伟在担任财政部长时,曾多次参与中美战略经济对话。他在今年3月末的50人论坛中美圆桌对话会上的讲话展示了其中的复杂状况。他表示,美国方面认为中国政府干预了美国企业在中国的运营,限制了美国企业谈判权利等。
“我理解美国方面的想法。对技术转移的问题,中国方面认为,美国通过巴黎统筹委员会,联合盟友封锁对中国的技术出口。一方面,美国等西方国家在中国巨大的市场上获取利润,一方面不转移技术,甚至中美合资企业中的技术也要从美国的母公司去购买,不断地付费,知识产权不断地付费是不公平的。美国财政部牵头的外资审查委员会的规则是高度不透明的,充满了不确定性。中国的产品甚至含有中国股份的美国企业法人的产品在美国受到了不平等的对待。美国用国内法高于国际规则而直接干预别国,也是不公平的。”楼继伟说。
值得关注的是,在WTO的场合上,美国的传统盟友欧盟和日本态度显得十分暧昧:虽然赞同美国敦促别国更强有力地保护知识产权,但表示任何贸易政策都需要与WTO协议保持一致。
直至6月1日,欧盟贸易委员马姆斯特罗姆公开宣布,欧盟向WTO抗议美国政府决定从6月1日起额外课征从欧盟进口钢铝税。欧盟也向WTO提告中国,指中国“以不公平手法要求在华欧盟企业转移技术”。马姆斯特罗姆称,“同时状告美国与中国,说明欧盟是公正的,没有选边站”。
商务部条约法律司负责人随后回复称,中方已经收到欧方提出的磋商请求。在知识产权合作方面,中欧双方建立了知识产权工作组机制。通过这一机制,中欧双方一直保持着有效沟通,在诸多领域取得了积极成果。中方对欧方提出起诉表示遗憾,将根据WTO争端解决程序进行妥善处理。
对外经贸大学中国WTO研究院院长屠新泉对第一财经记者分析说,这个时间点非常微妙,欧盟一直等到美国的惩罚措施落地才同时对中美发起不同的申诉和反制,也是有意在平衡同中美的关系。
楼继伟在上述讲话中称,中美打了以后,大家预期贸易会更公平,知识产权会更公平。他同时提醒欧洲、日本,别想“搭便车”、从中得好处,应当大家一起寻求解决办法。
美国亚太法学研究院执行长、北京大学法学院访问教授孙远钊也对第一财经记者称,在中国加入WTO之前,这样的情况便常常发生,一旦美国对中国在知识产权领域扮黑脸,老美前脚一走,欧盟、日本的代表就会尾随而至,提出一样甚至更多的要求。但加入WTO后这种情况就好很多了。
未来十年知识产权保护再升级
经过十年的发展,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已经发展至新的阶段,今年以来的一系列动作,也显示新的十年,将会全面升级。
4月10日在博鳌亚洲论坛2018年年会开幕演讲中,国家主席习近平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作为中国扩大开放的四个重大举措之一,并通过“提高中国经济竞争力”“加大执法力度”和“鼓励中外合作”三个要点指明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努力方向。
《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今年3月颁发,明确重新组建国家知识产权局。国新办4月24日召开的发布会上,申长雨表示,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在按照中央的部署,有计划、有步骤、有纪律地推进改革的各项工作。
一位知情人士称,今年将加快专利法的修改进程,有可能年内就完成修改,同时要加大行政执法的力度。
楼继伟认为,保护知识产权是中国内在的需求,否则我们就无法建立信用社会并取得技术进步。这方面中国的进步是巨大的,据统计,外国公司在中国提起的专利侵权案的诉讼,胜诉率已经达到了80%。国家规定的赔偿额度从以前的1万~100万元,提高到10万~500万元,还在北京、上海、广东成立了三家知识产权法院。
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教授李明德表示,中国最高决策者已经明确,保护知识产权,就是要保护创新,让真正创新的人有收益。如果延伸开去,就是只要在中国设立的公司,不论是外资还是内资,都要受到同样的保护。而鼓励创新也意味着,需要对创新的产物(专利)支付相应的费用。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供的资料,我国已经建立起了符合国际通行规则、门类较为齐全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截至2017年底,中国国内(不含港澳台)发明专利拥有量共计135.6万件,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9.8件,已经成为名副其实的知识产权大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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