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纺联新闻发言人:出口退税没有变 纺织企业莫惊慌!
发表时间:2016-04-20     发表评论

  近日,一则来自金融时报的消息经国内部分媒体引用引起业内人士的注意。该消息称:为减少与美国的贸易摩擦,“中国同意取消纺织等七大行业出口补贴”。

  在尚没有得到官方回应的情况下,这则消息通过不少自媒体的传播发酵,引起了纺织出口企业的高度关注,甚至引起部分企业的猜测和恐慌。“国家是否要取消纺织品出口退税”?这样的询问纷纷涌来。

  源自金融时报的这则消息称:“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称,中国同意取消其‘示范基地与公共服务平台’项目,该项目为七大经济领域的中国企业提供出口补贴,包括纺织、轻工业、特种化学品、医疗产品、五金建材、农业,以及先进材料和金属。”该消息还提到:“IMF总裁拉加德表示,取消出口补贴是一个积极的迹象,显示了中国政策制定者改革和遵守国际贸易规则的决心。”

  为此,记者向商务部、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等进行了解核实。随即,商务部网站刊登了商务部条法司负责人就美诉我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和外贸公共服务平台案签署谅解备忘录发表谈话。这则谈话对金融时报消息的“前因后果”做出官方说明,有助于各界客观真实地了解事件始末。

  根据谈话内容可以了解到:“2015年2月11日,美就我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和外贸公共服务平台措施提起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下的磋商请求。自美方就本案提起磋商请求以来,中美双方保持密切沟通和积极磋商,消除了美方对我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政策的误解,达成了一个建设性的谅解备忘录,确认我政策目标是为鼓励外贸转型升级,而非为出口企业提供财政支持,并澄清了相关资金政策的支持范围,妥善解决了本案争议”。“4月14日,我常驻世贸组织大使俞建华与美国常驻世贸组织大使庞克在瑞士日内瓦正式签署了磋商解决美诉我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和外贸公共服务平台案(DS489)的谅解备忘录”。

  商务部条法司的这位负责人同时指出,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自发形成的产业聚集区,有效促进了外贸稳定、持续、健康和平衡发展,是我转变外贸发展方式的重要举措之一。为进一步促进外贸转型升级,商务部已于2015年12月12日发布了《商务部关于做好外贸转型升级基地有关工作的通知》。该政策在以往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的基础上推动形成一批产业优势明显、区域特色鲜明、公共服务体系完善的外贸转型升级基地,为我国由外贸大国向贸易强国迈进提供有力支撑。

  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权威人士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我国纺织行业企业已完全进入市场经济,不存在政府给予的“出口产品价格补贴”;部分产业优惠政策意在引导企业转型升级,与国家出口政策也不存在互相违背的情况。

  针对由于对消息的误读、误传而引发的误解,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副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孙淮滨表示,不能把“出口补贴”混淆为“出口退税”。

  出口退税是国际通行惯例,符合WTO准则,很多国家都在施行,不存在补贴问题。我国对出口商品征收的是增值税,出口退税采取“先征后退”的方法,使本国产品以不含税成本进入国际市场,与国外产品在同等条件下进行竞争,不能视为“贸易补贴”。

  经多方了解证实,目前我国现行出口退税政策没有任何新的调整变化,广大出口企业无须恐慌。

稿件来源:纺织服装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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