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人士称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短期内不会取消
发表时间:2011-01-26    作者:鲍喆 发表评论

  1月25日,国家发改委对外经济研究所所长张燕生表示,出口退税政策的调整,可能会导致一些出口污染型产品的企业被淘汰出去。但是渐进式的政策调整模式有助于减小可能产生的社会代价。

  1月24日,经济参考报关于“出口退税政策将调整”的报道引起了资本市场以及实体经济的广泛关注。当日金属类股大幅下滑,《华尔街日报》称这或因政府可能取消更多大宗商品的出口退税的传闻;报道中还称,分析师们预期出口退税政策的变动将对金属类上市公司的收入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

  张燕生表示,我国目前有很多企业出口的主要收益就是出口退税,而且这些企业生产的还是污染型产品,这无疑是和国家目前发展的方向、政策导向相冲突,那么这次国家出口退税政策的调整不可避免会使一些不符合条件的企业被清出去。但是不可否认本次出口退税的调整有利于淘汰落后产能以及国家产业结构的转型。

  在记者向其询问出口退税政策调整是否会带来较大的社会代价时,他表示,这还取决于政策调整的幅度。他谈到,如果渐进性的进行调整将有利于减少可能产生的社会代价。但是出口退税调整的方向还是应该会坚持。

  1月24日,一位接近商务部的人士透露,中国短期内不会降低和取消部分产品的出口退税。

  1月24日,经济参考报爆料,财政部、发改委、商务部等部门正在研究进一步加强对资源性产品的出口限制,酝酿再次降低和取消部分产品的出口退税。

  “可能会涉及到橡胶、有色金属、钢材、建筑用材等,具体的商品还有待最终决定。税率具体调整的幅度还在讨论中,但是总体降低的幅度应该不会太大,钢材、建材、新材料、添加剂等类别中的个别品种降低会多一些。”

  为了缓解贸易顺差过大以及调整产业结构,2007年7月1日起中国取消了553项“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的出口退税,降低了2268项容易引起贸易摩擦的商品的出口退税率。

  但是,随着国际金融危机的暴发和蔓延,2008年下半年开始,中国开始调整出口政策,共连续7次提高出口退税率,并降低出口信保费率、调整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保持人民币汇率基本稳定。

稿件来源: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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